吉林通化检察机关干预"元生质量生活广场妨碍传染病防治"一案

2021-02-02 09:49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37

记者在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对东昌区兴湛街妨碍传染病防治案件的调查进行了干预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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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通化市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经有关部门调查,疫情是由黑龙江民族"元盛优质生活广场"经营者聘请黑龙江民族成员林xxx 1月9日(通化疫情"0源")到东昌区进行产品销售宣传造成的。通化公安局东昌区分局已就妨碍传染病防控罪提起调查。


案件发生后,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以公诉的证据标准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取证,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无良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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