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委员会回应取消计划生育
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1949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答复")刊登在国家卫生和卫生委员会网站上,最近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关于废除"计划生育"的建议作出了答复。"答复于2018年9月25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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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符合人民的期望,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出发,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安排,逐步调整和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计划生育也从控制人口总数转变为控制人口总量,提高素质和优化结构。
下一步,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我们委员会将围绕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考虑人口、质量、结构、分布等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相互作用,科学把握人口规律,与有关部门共同提出解决新时期人口问题的计划,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持久动力和强大支持。
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母婴保护法》合并为《人口与母婴保护法》,删去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有关限制生育的内容,增加生育健康服务的内容",答复称,"当前,在生育权益保障方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都有较为具体的规定。您提出的废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母婴保护法》,制订《人口与母婴保健法》,涉及整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工作。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系统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向大会提出建议7139件。2018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代表常委会办公厅报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时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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